诉讼过程中,有的当事人会改变想法。可能是因为打了一半觉得胜诉概率不高了,可能是对方提出了和解条件觉得可以接受,也可能是经济状况或家庭原因不想继续了。那垫资的钱怎么办?能中途退出吗?
先说结论:能不能中途退出,取决于垫资合同的约定。不同合同的处理方式不一样。
第一种情况:当事人主动撤诉。
当事人不想打了,向法院申请撤诉。这种情况下,垫资机构已经垫了钱,但案子没了。垫资机构怎么处理?
大多数垫资合同会约定,当事人主动撤诉的,视为当事人违约。垫资机构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偿还全部垫资本金和利息。而且可能还要支付违约金。因为你的撤诉导致垫资机构失去了通过案件回款获得回报的机会。
有的合同还会约定,撤诉后不仅要还本金和利息,还要赔偿垫资机构的预期收益。比如合同约定垫资的回报是回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,案子撤诉了,机构拿不到这个回报,可能要求你赔偿。
所以主动撤诉的成本可能不低。在决定撤诉之前,先看看合同怎么写的,算一算要还多少钱。
第二种情况:双方和解。
诉讼过程中,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。和解通常是好事,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。但垫资机构可能不一定同意。
为什么垫资机构可能不同意和解?因为和解金额可能低于判决金额。判决可能判对方赔偿一百万,和解可能只赔六十万。垫资机构的回报是基于回款金额算的,回款少了,回报也少了。
所以大多数垫资合同约定,和解必须经过垫资机构同意。如果垫资机构不同意,你不能私自和解。私自和解的话,可能构成违约,要承担违约责任。
但垫资机构也不能无理拒绝和解。如果和解条件合理,对当事人有利,机构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。合同里通常会约定一个判断标准,比如和解金额不低于预期判决金额的百分之七十等。
如果和解金额确实太低,垫资机构不同意,怎么办?可以考虑两种方案:一是继续诉讼,等判决。二是和垫资机构协商,提高机构的回报比例或者额外补偿,让机构同意和解。
第三种情况:案件被法院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。
这种情况不是当事人主动退出,是法院程序性的处理。案件被驳回起诉或者不予受理,通常是因为程序问题,不是实体败诉。
这种情况下,垫资怎么处理?要看合同约定。有的合同把这种情况等同于败诉,按败诉处理。有的合同允许当事人重新起诉,垫资继续有效。有的合同终止,当事人偿还本金。
第四种情况:垫资机构主动终止。
有的合同约定,垫资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主动终止垫资。比如发现当事人隐瞒了重要信息、当事人不配合诉讼、当事人私自和对方接触等。垫资机构终止后,要求当事人立即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。
这种条款对当事人不利,但也不是没有道理。垫资机构需要保护自己的利益,如果当事人不配合或者隐瞒信息,风险就大了。
中途退出要注意什么?
第一,先看合同。合同里怎么写的,就怎么处理。不要想当然地觉得可以随时退出。把合同相关条款仔细看一遍。
第二,和垫资机构沟通。不管什么原因想退出,先和机构沟通。说明情况,看能不能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。直接撤诉或者私自和解,可能构成违约,代价更大。
第三,算清楚成本。退出可能要还本金、利息、违约金,甚至预期收益赔偿。算清楚要花多少钱,再决定要不要退出。有时候继续打下去比退出的成本更低。
第四,和律师商量。律师了解案件情况,可以帮你评估退出的利弊。有时候你不想打了,是因为觉得没把握,但律师可能觉得胜诉概率其实不低。听听律师的意见再做决定。
通过正规的诉讼垫资渠道,退出条件和处理方式都会在合同里写清楚。签合同前仔细看,有不明白的地方就问。不要等想退出了才发现条款对自己不利。
最后说一句:诉讼不是儿戏,不要轻易中途退出。决定打官司之前,先想清楚值不值得打。打了就不要轻易放弃,中途退出的成本可能比继续打下去还高。如果确实有合理原因要退出,和垫资机构好好沟通,大多数正规机构还是讲道理的。